2007年5月16日 星期三

[發牢騷]惡夢


審判長:「妳回去等判決書,拿了身份證就可以離開了!」

拿了證件,快速步出法庭,我們的背後像有個可怕的惡魔,汝猛按電梯,我說:「快!」 等待這天好久,因為不想再看見妳每次出現時的臭臉。不懂錯是妳、是我,當事情發生,有陣子不停自問,甚至鑽入象牙塔。不敢把事情做太多的分享,選擇自我承擔,很多時候走不出來,偷偷流淚,日子難過,卻得天天過。

剛剛上洗手間,我跟汝聽到像刑求的聲音,嚇得我們一秒也不想多待。或許妳該來聽聽那種大聲怒罵、有人哀嚎的聲音,不誠實的後果,妳該明白。不過我知道妳不想太多,那種自以為是的求饒,在場的人不會諒解,虛假的對話,沒人想聽。

妳說我懂得比較多法律,妳說不過我。而我自問我懂什麼?了不起是為了名譽與誠實抗爭。若不是妳,何苦要浪費時間來討厭的地方。人生難免都有第一次,安慰自己,忍受這樣的不適應。若不是需要再次被詢,真不想把那陣子寫的東西翻出瀏覽。

當下忐忑不安該是妳,而我卻在簽下句句屬實的文件上微微顫抖。不過簽名後像吃定心丸,身後有股力量,不慌不忙的再次述說,只想請老天幫忙,讓罪人受懲,不白之冤可以昭雪。聽到妳的告白知道什麼叫死不認錯,聽到妳的回應才知道原來「有心」做壞,可以如此積極。

別了!十個月的痛苦與象牙塔內的暗房。步出法庭的那刻,終結這場夢魘,該謝妳讓我不再相信人性,原來人心的險惡,在妳身上我得到印證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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